抖音和微信總是掐架, 誰在耍流氓?
yanfei 2020-09-28 09:27今日頭條與騰訊一年來口水戰不斷,近日再掀高潮。起因是抖音用戶無法用微信賬號登錄抖音,據頭條介紹,微信的封殺理由是:“通過微信登錄授權,用戶在微信中的關系鏈可以被輕松復制到抖音平臺。”
抖音的日活用戶近兩億,但畢竟是新貴,無法與日活超十億的微信抗衡。而微信作為絕大多數人使用最頻繁的APP,其賬號也常被用戶用來登錄其它APP,比如抖音。這些APP一旦被微信say no,必然很囧。
關系鏈就是微信好友,微信抖音之爭的關鍵是用戶通過微信賬號登錄抖音后,抖音有沒有未經授權就復制用戶的微信好友向別的抖音用戶推薦。微信說有,抖音說沒有,who knows?憑心而論,多年來微信人設不錯,因此支持微信封殺抖音的人多過支持抖音聲討微信的人。
但是根據媒體的描述,微信對騰訊自家產品比如QQ音樂、騰訊視頻、《絕地求生》等復制微信好友就很淡定(https://mp.weixin.qq.com/s/j3Khxx5oS0-xejJDvQn7Wg),真是如此顯然不對,因為對微信用戶而言,被抖音侵權和被QQ侵權是一回事,用戶不會因為微信QQ同屬騰訊就原諒QQ的侵權。歸根結底,用戶數據屬于用戶而不是微信,產權歸屬必須搞清楚!
在抖音控訴被微信霸凌之前,頭條推出的社交APP多閃也被微信封殺,騰訊稱頭條誘導分享破壞微信平臺的用戶體驗,“隨便做個什么東西過來就叫挑戰什么霸權。拿堆紅包出來騙用戶下載,留存,也好意思叫產品。”騰訊公關總監張軍稱。
開放本是互聯網的天然屬性,互聯網,顧名思義,就是互相連通的網絡。但是這幾年移動互聯網發展成熟、APP成為流量入口和應用終端之后,互聯網巨頭卻變得越來越封閉。微信抖音之爭是最新一例,之前還有網易音樂無法在QQ分享、淘寶鏈接無法在微信打開、微信支付與支付寶互不兼容等N多案例。甚至百度上越來越搜不到想看的文章,百度也歸咎于微信壟斷內容,百度只能自建百家號填空。怎奈自建內容質量太差,以至怨聲載道。
今日頭條的副總裁李亮今日公開嗆聲騰訊,稱微信是類似水、電的基礎設施。“想一下,你認識新朋友時加的是手機號還是微信號就清楚了。”因此微信封殺頭條是濫用壟斷地位,類似當年微軟封殺網景,微信應像當年中移動必須與聯通電信互聯互通那樣與頭條互聯互通,雖然雙方互為競爭對手。
微信這種超級APP有強制開放的義務嗎?微信屬于增值電信業務,法律并沒有規定它必須開放,這和當年電信運營商之間的互聯互通不同,語音通話屬于基礎服務,《電信條例》等法規明文規定各運營商必須互聯互通,這讓早先的中國電信后來的中國移動即使想封殺聯通也只能偷偷摸摸,一旦被揭露也只能低頭認錯。
以商業利潤為目的開發的APP都屬于增值服務,哪怕超級APP也是增值服務,增值服務的意思是這服務不是必須有,有你更好沒你也行,因此法律如今沒有今后也不會規定APP之間必須互聯互通。
但這不意味著別的APP面對微信就只能束手就擒,他們仍然有法律救濟手段,那就是反壟斷法,如果哪個APP能證明微信濫用壟斷地位妨礙競爭,它大可君子動口也動手,訴諸法庭,測試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企業壟斷法。
根據《反壟斷法》,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本身并不違法,濫用該地位才違法,濫用行為包括不公平地低買高賣、傾銷、限制競爭、價格共謀、搭售、附加不公平交易條款、對交易對手實施差別待遇等。
上述觀點是昨晚讀完36氪微信公號上一篇“微信封殺下的互聯網江湖”有感而發,敲完字后想把這篇文章分享到朋友圈,卻發現此文因涉嫌“侵犯名譽/商譽/隱私/肖像”而無法查看。
以這個理由封殺這篇刺耳但言之有據的分析文章,如同當年說雷洋涉險嫖娼之后死于心臟病突發一樣荒誕,微信正在揮霍它這些年攢下來的人品。相形之下,經常被拿來跟微信對比人品的百度反而大度得多。方可成那篇刷屏文“搜索引擎百度已死”,在百度上就能搜到,鋪天蓋地的相關報道也能搜到。
影響力越來越大,肚量卻越來越小,這一點不得不吐槽微信。我記得去年9月有篇題為“誰在殺死騰訊”的文章被微信打上了“標題夸大誤導”的標簽,你若分享到朋友圈,顯示的不是文章標題,而是“此標題包含夸大誤導信息”。但這篇文章討論的是騰訊的組織架構調整,不到一個月后騰訊就公布了調整方案,而這篇文章寫的大致是靠譜的。
說實話,上述兩個標題,包括本文標題,都有夸張成份,但這也是讓微信給逼的,有心人可以對比下微信公號標注閱讀量前后的標題風格變化。
我們離不開微信,張小龍也依然受人愛戴,但請拿出與天朝第一APP相稱的胸襟與氣度。商業帝國也好,政治帝國也好,不能直面批評,就是失敗的開始。